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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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6304583/2019-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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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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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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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一) 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本部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黨群工作部、計劃財務部、稽核審計部、政策法規部、綜合業務部、電子業務部、信息網絡部和客服部。本部門下設機構包括:營業部、江陰市分中心、宜興市分中心、錫山分中心和惠山分中心。本部門無下屬單位。
(二)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納入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門匯總決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計5家,具體包括: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級)、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江陰市分中心、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宜興市分中心、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錫山分中心和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2018年,全市新開戶單位1.33萬個,新開戶職工27.73萬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標的147.5%;歸集住房公積金197.77億元,同比增長17.7%;提取住房公積金141.61億元,同比增長25.69%;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3.71萬戶、158.18億元,同比增長34.42%、60.07%,完成年度考核指標的225.98%;實現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16.71億元,業務支出8.93億元,實現增值收益7.78億元。全市新開戶單位數、新開戶職工數、歸集額、貸款額等主要業務指標均創歷史新高。
截至2018年12月底,住房公積金已開戶單位7.12萬家,已開戶職工231.86萬人,歸集余額達534.24億元,貸款余額達528.64億元。
1.充分釋放制度紅利,打造惠民公積金。一是鞏固“宣傳推動、合作聯動、考核調動、執法驅動”四位一體的擴面工作機制,全面促進公積金繳存擴面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和宣傳載體,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制度影響力;有效運用相關部門信息數據,拓寬非公企業制度覆蓋面;積極完善銀行擴面考核存款獎勵辦法,調動受托銀行征繳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持續加強執法管理,推進執法擴面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2018年,中心共發送1315份設立賬戶通知書,寄送律師函299份,約談93家單位,促建促繳單位766家,為2.89萬名職工辦理了繳存登記或正常繳存;共發送催繳通知書3201份,督促1210家單位為4832名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1013.87萬元;受理職工投訴單位未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案件1504起,責令單位限期繳存809起,為職工成功追繳1719.2萬元。二是緊扣“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力配合市政府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壓縮貸款審批時限,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重點支持職工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2018年發放的公積金貸款中,首次公積金貸款2.95萬戶、122.69億元,占同期公積金放貸總戶數的79.61%,放貸金額的77.56%,中低收入群體住房貸款3.51萬戶、147.96億元,占同期公積金放款總戶數的94.61%,放貸金額的93.54%。三是通過優化提取、還貸業務、調整繳存比例浮動區間、開展新市民住房問題專題調研等一系列舉措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功能。
2.扎實推進“放管服”改革,打造智慧公積金。一是根據住建部建設綜合服務平臺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開通服務渠道,形成集 “12329”客服熱線、免費短信、門戶網站、網上營業廳、微信公眾號于一體的服務體系。2018年,“12329”客服熱線提供人工及自助語音服務72.71萬個,滿意率99.97%;免費短信平臺受益職工數達到124.78萬,覆蓋實繳職工數的91.36%;中心門戶網站發布各類信息407條,受理網上在線咨詢2682件,答復及時率100%;網上營業廳簽約單位達4.25萬家,占應繳單位數的77.25%,覆蓋繳存職工124.77萬人,占應繳職工數的90.66%;“無錫公積金”微信公眾號關注人數已突破102萬,發送推文32次55篇。二是中心微信端個人網上業務2018年新增租房、購房提取業務,為繳存職工提供更簡便、更智能的用戶體驗。目前,中心微信端可全程在線辦理退休提取、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委托還貸簽、解約、租房提取、購房提取等業務,2018年共辦理微信端提取業務24.99萬筆,占同類業務量的90.35%,極大節約了職工的時間成本和精力損耗,進一步深化了“不見面服務”改革。2018年3月,中心順利通過部省聯合驗收組雙貫標工作驗收,并將江蘇銀行和無錫農商行、江陰農商行、宜興農商行全部接入住建部結算系統,實現賬戶全覆蓋。三是根據江蘇政務服務網建設要求,中心加強與市政務服務中心信息互聯,成功接入江蘇政務APP,實現查詢公積金功能。同時,中心進一步加強與銀行的信息共享,擴大與銀行的合作廣度,新增南京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工商銀行、宜興農商行5家銀行開展公積金信用貸款業務,既支持了職工個人消費,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又增強了制度吸引力,提高了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積極性。
3.著力構建風險防控體系,打造安全公積金。一是根據新形勢發展需要及巡察整改要求,及時修訂完善工作回避制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內部輪崗交流制度、內部采購管理規定、資金管理辦法等26項內部管理制度,堅持以制度促規范,以規范促落實,確保中心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二是堅持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管相結合,積極落實信息公開,提高公積金管理透明度,提升中心治理能力。2018年共開展12次月度審計,共查出問題69個,提出建議10條;組織開展12次專項審計,共查出問題17個,提出建議23條,充分發揮了審計的監督作用。中心被市紀委等四部門評為2017年度內審工作成績顯著單位。同時,中心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委等多部門的監督檢查;組織第三方人員對5個營業大廳和19個銀行網點進行暗訪,進一步規范了一線服務人員的服務標準。三是今年以來,受我市房地產市場交易激增的影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需求持續增加,資金使用率屢創新高,截至12月底,全市資金使用率已達98.95%。中心不斷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通過合理制定資金使用計劃、統一調劑資金余缺、積極籌備融資應急方案一系列措施應對資金流動性不足、資金供求不匹配等問題。四是中心加強與市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門的執法聯動,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專項整治違規提取公積金,有效建立聯動監督機制,扎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表: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總計5255.60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69.58萬元,同比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積金核心業務系統升級”和“核心系統升級及加固”項目尚未執行完畢,項目經費結轉至次年支付。
(一)收入總計5255.60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5255.60萬元,為當年從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與上年相比減少169.58萬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積金核心業務系統升級”和“核心系統升級及加固”項目尚未執行完畢,項目經費結轉至次年支付。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3.事業收入0萬元,為中心開展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與上年相比減少23.50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無事業收入。
4.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6.其他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二)支出總計5255.60萬元。包括:
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91.49萬元,主要用于支付職工醫療統籌費單位承擔部分。與上年相比增加5.05萬元,增長5.84%。主要原因是社?;鶖嫡{整。
2.城鄉社區(類)支出4867.35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機構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住房公積金業務工作而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200.72萬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積金核心業務系統升級”和“核心系統升級及加固”項目尚未執行完畢,項目經費結轉至次年支付。
3. 住房保障(類)支出296.7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新職工購房補貼及發放的提租補貼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26.09萬元,增長9.6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新職工購房補貼繳存基數和提租補貼發放基數調整。
4.結余分配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5.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計5255.6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255.60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圖1:收入決算圖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計5255.6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70.31萬元,占85.06%;項目支出785.29萬元,占14.94%;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圖2:支出決算圖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5255.60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46.08萬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積金核心業務系統升級”和“核心系統升級及加固”項目尚未執行完畢,項目經費結轉至次年支付。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5255.6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46.08萬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積金核心業務系統升級”和“核心系統升級及加固”項目尚未執行完畢,項目經費結轉至次年支付。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5665.59萬元,支出決算為5255.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7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預算因項目周期長實行進度付款形成結轉和結余。其中:
(一)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
1.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91.49萬元,支出決算為91.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二)城鄉社區(類)
1.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5277.34萬元,支出決算為4867.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2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預算因項目周期長實行進度付款形成結轉和結余。
(三)住房保障(類)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06.21萬元,支出決算為106.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109.35萬元,支出決算為109.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 住房改革支出(款)新職工住房補貼(項)。年初預算為81.20萬元,支出決算為81.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470.31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676.1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和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1794.1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255.6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46.08萬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積金核心業務系統升級”和“核心系統升級及加固”項目尚未執行完畢,項目經費結轉至次年支付。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5665.59萬元,支出決算為5255.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7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預算因項目周期長實行進度付款形成結轉和結余。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470.31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676.1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和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1794.1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3.67萬元,占“三公”經費的29.2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7.51萬元,占“三公”經費的59.94%;公務接待費支出1.35萬元,占“三公”經費的10.77%。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3.6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比上年決算增加3.67萬元,主要原因是參加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的交流學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參加的出國(境)團組1個,累計1人次。開支內容主要為:參加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的學習交流。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7.51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決算數與預算數相同,原因是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7.51萬元,完成預算的38.32%,比上年決算減少4.85萬元,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精神,拍賣部分公車,減少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規范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維修、保險、加油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
3.公務接待費1.35萬元,完成預算的67.5%,比上年決算增加0.69萬元,主要原因是配合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檢查驗收我中心“雙貫標”工作增加了公務接待費。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其中:國內公務接待支出1.35萬元,接待9批次,73人次,主要是接待省住建廳公積金“雙貫標”檢查驗收工作組和來錫學習、交流的兄弟城市公積金中心等;國(境)外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接待0批次,0人次。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決算支出2.25萬元,完成預算的225%,比上年決算增加1.6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雙貫標”檢查驗收工作、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和風險排查調研會等會議費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雙貫標”檢查驗收工作、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和風險排查調研會等會議費支出。2018年度全年參加會議23個,參加會議32人次。主要是“雙貫標”檢查驗收工作、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和風險排查調研會等。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決算支出21.43萬元,完成預算的178.58%,比上年決算減少0.89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培訓費開支標準。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培訓人數、次數增加。2018年度全年組織培訓3次,參加其他單位組織培訓629人次。主要為蘇州無錫公積金系統綜合素質提升專題培訓、住建部《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宣貫培訓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培訓等。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決算0萬元,本年支出決算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相關收支項目。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比2017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相關收支項目。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91.8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6.8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854.9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91.8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副部(?。┘壱陨项I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2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業務用車;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3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共0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涉及財政性資金合計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