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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2-03518 | 生成日期 | 2022-07-11 | 公開日期 | 2022-07-11 |
文件編號 | 錫審發〔2022〕47 號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審計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觀順河綜合治理項目審計結果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無錫市審計局對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原無錫市太湖新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經開區管委會)實施的觀順河綜合治理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觀順河綜合治理項目經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實施建設,項目立項單位為原無錫市太湖新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具體由無錫市太湖新城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太湖新城集團)負責實施。項目位于觀順道東側,南起秀水河,北至方廟浜,該項目批準總投資概算 5227.76 萬元,工程于 2014 年 4 月開工建設,2017 年 7 月竣工驗收。
二、審計結果及評價意見
經開區管委會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能夠與參建各方配合,確保工程順利推進。項目工程及財務資料較為完整,基本真實反映了項目管理和工程財務收支狀況。但在基本建設程序執行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需加以糾正和改進。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該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送審金額 2370.46 萬元,審定金額2328.06 萬元,核減 42.40 萬元。審計也發現,該項目存在未嚴格辦理工程建設的相關手續、竣工決算編制不及時、個別工程款存在超付(審計期間已收回)等問題。
四、處理情況及審計建議
針對審計核減的問題,無錫市審計局出具了審計決定,要求經開區管委會按審定金額調整項目建設成本。
審計建議經開區管委會應加強對建設項目的規范管理,嚴格履行各項基本建設程序,加強對工程款支付的審核。
五、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要求,經開區管委會積極組織進行整改。已按審定結果調整項目建設成本,同時承諾在今后項目建設過程中將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來源:無錫市審計局